各部門、下屬學院:
在學校迎評促建過程中,廣大師生員工顧全大局、任勞任怨、合力攻堅,尤其是在教育部專家組進校實地考察評估期間, 許多單位和師生員工團結奮進、齊心協力,為學校順利通過教育部的評估作出了積極貢獻。為了樹立先進典型,弘揚進取精神,進一步鞏固擴大評建工作成果,不斷提高本科教學工作水平,經學校領導研究決定,在全校范圍內開展評比迎評促建工作先進集體、先進個人的活動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評比類型及條件
1、先進集體
(1)單位領導班子及師生員工對迎評促建工作高度重視,認識到位,服從領導,顧全大局,組織有力,按照學校統一部署,高標準嚴要求開展各項迎評促建工作。
(2)在學校迎評促建過程中,人員到位、責任到位、措施到位,堅決按照“以評促改,以評促建,以評促管,評建結合,重在建設”的二十字方針,做到建設有目標,改革有思路,管理有措施,教學有規范,各項評建工作能嚴格按照學校有關文件規定執行。
(3)評建工作成績顯著、表現突出,在學校各項評建檢查和教育部評估專家實地考察中的得到肯定評價。
2、先進個人
(1)充分認識評建工作的重要意義,發揮主人翁責任意識,勇挑重擔,按照學校和單位的部署,全身心投入到評建工作中。
(2)在迎評促建工作中服從組織安排,愛崗敬業,教書育人,管理育人,服務育人,與同事密切合作,團結奮斗,不怕困難,不怕麻煩,各項工作規范、質量好、效率高。
(3)按照學校迎評促建工作的總體安排,承擔學校或者本單位(部門)迎評促建工作某一個方面的重要任務,表現突出,受到好評。
二、評比辦法
先進集體由各部門、下屬學院在全校范圍內推薦;先進個人采取自薦和由所在單位(機關部門分組推薦)、所屬迎評工作組推薦相結合的方式,經所在單位初審后報校迎評促建領導小組審核,并經院長辦公會審議確定獲獎集體和個人。
三、評比名額
1.在全校范圍內,評出先進集體8個左右,向下屬學院傾斜;
2.各下屬學院按在編教職工的10%推薦先進個人(教職工人數少于50人的按50人的標準推薦);校部機關及其他單位原則上按在編總人數的10%推薦先進個人,向迎評促建指標建設部門和承擔評建任務較重的部門傾斜。
3.迎評促建各工作組推薦出若干名先進個人。
四、評比要求
1.各部門、下屬學院應根據本通知精神,認真做好先進集體、先進個人的推薦工作。
2.凡自薦和推薦出的集體與個人要有先進事跡介紹,填寫相應表格,經所在單位審核,于 12 月20日前將推薦表和事跡材料報校迎評促建領導小組辦公室(聯系人:何閱雄 聯系電話:2321995 地點:行政樓506室)審核,經院長辦公會審議確定。
3.先進集體、先進個人推薦表請在校網校園公告欄下載。
4.學生評比辦法由學生處、團委另行制訂。
附件
湖州師范學院迎評促建工作先進集體、先進個人推薦表.doc